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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3 |  易中天《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品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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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易中天  历史  宪政  书评 

六、法治不是法制。它不是“依法治国”,而是“以法治国”。依法治国(法制)是以人(统治者)为主体,法律为手段,因此仍可能(当然不一定)是人治,只不过这个“治国”之人在行使治权的时候,要以法律为手段和依据而已。以法治国(法治)则是以法律为主体,人(执法者)为手段。在法制制度下,治国的不是人,而是法。

    在人(执法者)与法的关系中,法是第一位的;在法与法的关系中,最高法律是第一位的;在最高法律中,宪法是第一位的。

(选自第八章)

【评:记得当年曾经小执教鞭,有学生问我“法制”与“法治”有何区别。本人语焉不详。回问,此乃法律课问题,何以问我?看来大部分的初级法律知识普及者不知道此两词的区别,而大多数文字工作者也搞不清楚两词的政治含义。易中天在这里很清楚的辨析了这两个词。多不赘述。

    第二节乃是标准的现代西方社会的法治观念。在这样的观念中,人首先觉得是被“理性”的围墙所保护的;但是人性也被这个围墙所禁锢和压迫。用人类的产品——“理性”,即法律——来制约人,人成为自己产品的奴隶,这就是“荒诞”的含义。好比人发明了电脑程序,然后发现使用电脑的人都要去拼命记忆这种程序中的语言,不按这种语言操作人就不能处理任何简单的工作,最后连日常生活都消失了——这就是“异化”(马克思语)——机器操作了人,而不是人控制机器。

    法律对人性的“异化”中外现代文化都有所表现和批判。文学作品如卡夫卡的《城堡》和《审判》,美国作家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通俗作品如周星驰的《算死草》。读者可自去品味。】

 

七、(富兰克林在会议最后的演讲)对这部宪法的若干部分,我到现在还不能同意,但他没有把握说永远不同意。年纪越大,越倾向于怀疑自己的判断,更尊重别人的意见。大多数人,也像宗教里的大多数教派一样,以为自己拥有全部的真理。凡是和他们意见不同,就认为是谬误。有一位法国老太太和自己的妹妹发生争执时说:我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回事,妹妹,可是我从来没遇见过永远正确的人,除了我自己。

    为了公众利益,我决定牺牲自己认为宪法中还有谬误的私人之见。

    我从未在外面窃窃私语。我的话语将在此四壁之内诞生,也将在此消失。

    大部分力量和效能,取决于人民对于政府、对于治理者智慧和人格的良好印象。为此我希望,作为人民的组成部分,为了我们自己,为了子孙后代,我们将采取全心全意、高度一致的行为,尽我们力所能及推荐这部宪法,以便将我们的思想和努力转向安邦治国。

(选自第八章)

【评:富兰克林作为美国优秀拓国者的代表,其人格魅力尽显于此演讲中。人民对于领导者、代表人人格良好的印象,并不会是因为他们道德人性的完美无暇,而是因他们对于自身偏见、缺点的坦诚的承认。直面自己的偏见与缺点就是承认人性的完整,承认自己是个“人”。

    永远大公无私的、纯洁无暇的要么是神,要么是虚构、假造的人物。

    永远不会犯错误的是人不是大善者,而是恶人。亲朋、情侣之间的争吵如果永远都是同一方承认错误,其实就是另一方对他(她)的压迫。】

 

八、这些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却很清楚,绝对权力必定导致绝对的腐败和绝对的专制,哪怕这一权力来自人民群众,或者掌握在正人君子的手里。民主个道德并不绝对可靠。民主完全可能导致“多数的暴政”,而使“人民民主”变成“群众暴政”;道德则可能导致“理想的暴政”,有理想中的“人间天堂”变成实际上的“人间地域”。靠得住的只有法治和宪政。

    “公民的权利”不是“人民的权力”,尽管人民是公民的集合体。人民的权利是整体性的,公民的权利则是分散的,属于每个人的。整体的权利并不难保障。因为总统毕竟在名义上是人民选举的,议会在理论上也是“民意机关”。

    公民的权利就难讲了。立法机关作为“人民代表”,完全有可能以人民的名义侵犯和剥夺公民个人的权利。没错,局部是要服从整体,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公民有时(比如战时)也要牺牲个人利益。而且为了获得公民权,个人也必须让渡部分利益。但是要将清除,第一,权利不等于利益。利益可以牺牲,权利则未必。第二、权利的让渡要有一条底线。有些权利是不可让渡的,比如宗教信仰和言论自由的权利。第三、如何行使公民权利,是公民个人的自由。国家和政府不能因为公民不行使这些权利而予以剥夺。比方说,如果有人愿意公开他的隐私,这是他的自由, 你不能因为就此剥夺他的隐私权。

    西哲有云:“这是我的破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句话在这里正好用得着。

(选自第八章)

【评:易中天先生在这里又帮我们辨析了几对概念:“人民的权利”和“公民的权利”、“权利”和“利益”。

    美国宪政对于公民和人民的理解,一是有着文艺复兴以来西方人故有的个人意识观念;二是有着美国人独特的怀疑一切的精神,他们对一切的“绝对”都保留着一份戒心,哪怕自己就是这种“绝对”的拥有者或者拥有者的一份子,他们都要想办法去制约这种绝对。

    或许正式这种怀疑“绝对”的精神,使得美国的政治文明和科技文明都得以大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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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测结果:

43%
虽然不明显,但是文章跟这位作家的风格有些形似呢。
21%
这个区间是比较正常的,看来你已经有了掌握神韵的感觉喔。
20%
放心吧,你和他/她的相似度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这次测试是比较准确的一次,游戏耳~)


我的相关日志:

2007-04-06 |  易中天《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品读(二)
2007-04-04 | 易中天《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品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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