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眼见制宪代表吵成一锅粥,八十高龄的富兰克林深感忧虑。他说,我们关起门来开会,已经四五个星期了。大家都在黑暗中努力摸索,却很少有人想想事情怎么会弄成这样!我已经活了一大把年纪。活的时间越长,就越是相信是上帝主宰着人间的事务;而会议的进程则证明,人的悟性绝非完美。看来,我们只有祈祷上帝保佑了。他建议,聘请牧师,在每天开会之间主持祈祷仪式,让万能的主引导我们前进。
然而北卡罗来纳代表威廉森却对大家说,制宪会议没有这笔经费。
看来,上帝也帮不了他们的忙。
(选自第四章)
富兰克林是我们十分熟悉的姓名。我们小时候就听说过他在暴风雨中放风筝以证明雷电不是上帝发怒的故事,知道他发明了避雷针……他只上了两年学就辍学当了印刷工。靠着刻苦自学和勤奋努力,他不但使自己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还创办了北美第一个公共图书馆,创办了费城大学(即后来的宾夕法尼亚大学)。我们当然还知道他不仅是科学家,也是政治家,更是启蒙思想家……他在美国人民心目中享有崇高的威望,被历史学家称为“美国先生”和“最美国的美国人”……他的墓碑上只刻着“印刷工人富兰克林”几个字,法国经济学家杜尔格却为他写下这样的赞语:“他从苍天那里取得了雷电,从暴君那里取得了民权。”
(选自第一章)
【评:年轻的时候,富兰克林证明了“上帝的发怒”是不存在的事情;而当他年老,他却又回到了那个被他证明不存在的上帝怀抱里。难道他老了就活回去了?年轻的时候他是一个博学的启蒙主义者;而当他年老他寄希望于上帝给他的国家指点迷津。难道他越老越糊涂?
当然不是富兰克林重新皈依了上帝。政治斗争可能是世界上最荒诞的事情,其荒诞超过了原始人无法理解的雷电。面对人类创造的“政治”,和自然创造的“雷电”,富兰克林对前者无能为力,对后者则雄心壮志。
几百年之后的现代人,尚且不能完全理解这种无厘头式的政治斗争的全部实质。人可以理解自然因素的相互作用,却无法解决政治利益的冲突。有欲望的人比自然无欲望的自然难对付多了。
上帝当然不能帮他们的忙。首先,人类的争吵是上帝自己赋予人类的天性,他老人家亲手推倒了巴别塔;其次,“上先生”不知道民主为何物,因为在天堂上永远只有一个神,上帝说:“要有光”,这不用和谁投票决定。在天堂实行民主是不明智的,“帝哥”的前辈宙斯在奥林匹亚山上实行初级民主,结果就经常弄得大家都很不愉快。
上帝永远不懂民主 ,人对政治的“悟性”也就没法从上帝那里来。更何况请上帝来开会,是要美元的。人类在为美元争吵的时候,不需要上帝的仲裁,上帝也不了解美元。
政治误认为自己是理性的——只要是牵涉到现实利益的事务都是理性的。大谬!人对利益的欲望本就是非理性的,他最终采取追逐利益的行为也都是非理性的驱使。政治是人类为自己制造的最大的利益,也就是人类最大的非理性行为,人类最大的荒诞。
面对荒诞,上帝都收手了,可爱的启蒙思想家富兰克林又能如何呢?】
五、总统是个难题。难在对全国行政长官既要授权,又要限政。
行政长官既要受到控制,又要得到拱卫。
我们在做一件奇怪的事情,我们要树立一个强有力的人来保护我们,同时又要把他的手绑到背后。
总统不是美国的“皇上”,也不是政府的“老板”,相当于美国的大管家,管着美利坚人民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杂七杂八的事,也负责和别人家(外国)打交道,用中国的事情打比方,他是儿媳妇,不是婆婆。如果用公司的构成打比方,则顶多是一个总经理,不是董事长。当然,这个儿媳妇,这个总经理还是蛮体面的。因为出头露面管理办事外交的人是他,婆婆和董事长是不出面的。他的权势也不小,只要厉害一点,就不难成为贾府里的王熙凤。所以,当制宪代表考虑为美国人民设计授权时,也就是他们代表“婆婆”琢磨怎么交钥匙的时候,就不能对这个“儿媳妇”充满戒心。
(选自第六章)
【评:前面三句话讲述宪政对于行政官的态度。最后一段话是典型的“易式”语言,对前面的三句话做出形象的解释,应该非常清楚了。
总统的难题在于,充分发挥行政者的个人能力与限制行政者的个人野心的“矛盾”。限制可能会影响到行政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美国看到,当时世界上民主宪政并不是政治的主流:英国君主立宪、法国尚未革命。说明宪政的思想还没有被广泛接受。为了杜绝专制的出现,必须在建立制度之时就解决好行政长官制度。
初创宪政的成功,在宪法本身的先进之外,还有一个因素:法制的意识。美国的制宪会议也有争权夺利,但是他们都是通过修宪的方法来展开这种争夺。既争取在宪法中制定与自己利益相符合的条款、规定。在制宪会议上争斗的几方打破了头,说明大家都知道宪法这玩意儿一旦修订就必须执行,事后吃的都是哑巴亏了。(只有一次美国人打破了总统制的常规,就是二战时候罗斯福的超长连任。那是因为侵犯者过于强大,必须把保护人被缚的双手解开才得以应对。)
比较一下中国的首部“宪法”——孙中山先生制定的(宋教仁主修)《临时约法》。先生以极大的个人热情以及崇高的个人理想制定出这部约法,但是显然没有经过激烈的争论。先生知道这样出台的宪法是不完善的,因此冠以“临时”二字,揣其原意是以期将来再做修改。袁世凯做总统之后先生天真的希望他受临时约法的制约,约法一开始也确实成为了袁氏的紧箍咒。可是,“临时性”成了袁世凯践踏宪法的借口。孙中山先生原本希望议会的第一项任务就是修宪,而袁世凯则让议会首先批准成立政府——他的办事机构。此后,临时约法就不断地被篡改,政府由议会制改为总统制,总统任期无限,直到袁氏复辟。
不能说孙中山修订《临时约法》的胸怀不伟大。只是他没有预计到那个年代中国行政者以及中国民众宪政、法制意识之薄弱如此。由此见孙中山先生绝对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孙中山宪政理想失败,也是必然。中国当时社会经济水品尚达不到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需要。经济、军事命脉皆在袁世凯的北洋手中。革命军实际没有能力推翻清廷。孙、袁和议实际是孙向北洋军的妥协,以先求宪政之形,后求宪政之实。理想主义者犯了理想主义的错误,形、实颠倒。中国当时的状况,非一个中山、一部宪法所能救。
当总统的袁世凯手中是有兵权的,也印证了中国没法出现华盛顿。有读者认为之前将中国古代历史掌兵权者与华盛顿比较似有不妥。愚受教、以为然。而将袁氏与华氏比较应该可行。
由华盛顿与袁世凯的比较,再来品味下一段话。】
富兰克林所谓“第一个被放在掌舵位置上的人”指的是华盛顿。这也是许多代表心中之暗许。华盛顿确实是可以让人放心的。这不仅因为华盛顿人品可靠,还因为他没有亲生子女。但君主制(包括君主立宪制)毕竟是当时世界的主流。谁能保证大家(包括民众和行政官本人)不把总统看作皇上?如果行政官变成了“选出来的君主”,那可是所有君王中最坏的一种。
(选自第六章)
【评:没有亲生子女是华盛顿成为总统合适人选的原因?初听来似乎可笑。但这个因素确实降低了“选出来的君主”的可能性。
袁世凯在被“选举”为正式大总统之后,已经是权力无限。他最后称帝,多少与长子袁克定觊觎最高统治者的地位、希望继承其父地位有关。
易中天先生指出了当时世界政治的主流,说明了这种复辟的可能性 。而政治主流之根本,人心也。华盛顿不想做皇帝,人民也误认为他就是皇帝。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时,在南京官邸见一位老富绅。老者先问谁是中山,然后纳头就拜口呼万岁。后来中山说:“我们要注意这个老者,他代表了很大一部分人的心理。”《开国大典》电影中也有一类似情节,毛主席接见几个湖南老乡。老乡问:“什么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什么年号?”——“公元纪年”。这种极大的落差至今任值得我们思考,包括民众和行政官本人。
在民主政治深入人心、成为政治主流的当今社会,美国布什父子“子承父业”,或者希拉里“妻承夫业”,也就没人多置非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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