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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2 | 穿睡衣遛狗的人和郭德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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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郭德纲  文化  文明 

    记得去年浙江省组织了一群有文化的人,讨论怎样建设有文化的社会。有一个人就说了,“有文化就是不穿着睡衣遛狗”。一开始我觉得这个很有道理,有文化还不能随便穿马路,不能随地吐痰,等等。

    某天和父母饭后去运河边散步,一路上好几位穿着睡衣遛狗的人。触景生情又说起那句话来,母亲听了说:“如果穿睡衣在马路上走是不文明的,那么那些坦胸露背在马路上招摇的人是什么?如果说暴露自己隐私的一面不文明,那么那些人暴露的隐私比谁都多!”我很惊奇的随着母亲走,成年后第一次觉得我的智力还没有超过父母,虽然念了那么多书。

    一个社会的文明意识和它的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密切相关。不可能苛求原始部落的人遮住他们裸露的身体,也不可能给母系社会的人灌输禁止乱伦的伦理道德。还是那句话,经济基础决定意识形态。

    而现在在城市里生活、在写字楼里上班、在校园里念书的有文化、讲文明的人,是否思考过这整个繁华泡沫的实质?你是否有勇气面对国家生产力水平的现实?农村和手工耕作水平的生产力还是中国的主体,一切的城市都是建筑在这块苍凉的石头基础上的楼阁。对这个现实的视而不见,只能让“文明人”成为漂浮在热岛效应里的幻影。

    今天在过马路的时候,有一位大姐在路边疯狂的向我叫喊,说着我听不懂的某种西南方言。我很奇怪。她似乎在谩骂,是为了我过马路的行为。我根据交通规则走过马路,她又继续向另一位过马路的叫喊。她在那里“疯”了很长一段时间。我询问协警她为什么这样,协警只是说别管她,她是疯子。我心理很难受,分明是看见一个第一次到大城市来的西部妇女,面对从没见过的宽阔马路、不停飞驰过的交通工具、听不懂协警对她脚步的喝止。她被震惊了,吓呆了,思想崩溃了,行为失去了控制。

    我们还没有资格谈从西方引进的“文明”观念。随地吐痰,是因为在田间地头吐在地上的痰用脚搓一下就渗下去了;穿着睡衣走是因为他们服饰的概念还没有从实用转向美观的条件。他们的道德概念还停留在以古老的勤劳、简朴、伦理为最高美德的层面上;城市的“文明”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围。我们可以帮助这样的人适应城市的“规范”,但是没有资格鄙视他们的手足无措。他们是一切城市人的父兄和母亲,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当代“文化人”所谓“文明”观念是属于“小资”阶级的,确确实实是不属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概念。无论从国家的宪法,还是从现实的效果而言,都不能用一个非主体阶层的观念去要求所有人。熏染了“小资”意识的媒体用“小资”的眼界来刻画市民阶级和农民兄弟的形象,根本就是一种思想和舆论的暴力。我们希望进步,但是进步不是用来标榜,不是用来区分阶层的标志,更不是一部分人用来压迫另一部分人的大帽子。

    更何况在这个国家,人们更爱追求观念的形式,而无视观念的实质。在那些张贴“文明”的角落里,真正躺着只是对文明人文内涵的无知。所以,一个露着肚脐逛商场的人,没有资格鄙视穿着穿着睡衣上菜场的人;一个有着龌龊心思的人,没有资格鄙视不讲个人卫生的人;一个时时破坏着社会诚信和义务规范的人,没有资格鄙视一个不懂交通规范的人;一个以自己道德和身体换取金钱的人,没有资格鄙视一个以尊严乞讨食物的人;一个污染人心的人,没有资格鄙视一个弄脏街道的人。

    一位我敬爱的教授有一次接受电视采访,被问道:“为什么街上会见到那么多的错别字,而没有人提出来?”教授答道:“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心理问题。街上抢劫有没有人管?看见扒窃有没有人管?怎么可能有人去管招牌标语的错别字?”播出的时候,教授的话就只剩下“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心理问题”一句了。

    如果你对侵权违法视而不见、漠然处之;如果你对权力趋炎附势、溜须拍马;如果你也无商不奸、缺斤短两;如果是你用贪官污吏的钱上大学、买跑车——那么,至少闭上你的嘴,收起你“公道”、“正义”的象牙,你没有资格鄙视郭德纲做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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